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在校及应届毕业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2024-04-1010编辑:朱新良摄影:

 

各位同学、相关部门、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在校及应届毕业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自愿报名应征的太阳官网全日制在校学生,秋季重点征集应届毕业生。

(一)男性本科在校生,20241231日前需年满1822周岁(200211日至20061231日期间出生),本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26周岁(199811日以后出生)。

(二)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22周岁(200211日至2006123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二、身体基本条件

(一)视力:左右眼4.5以上。

(二)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三)体重: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三、工作步骤与内容

(一)学院工作步骤与内容

1.男生应征报名

即日起至2024630日,有意向应征入伍的适龄男大学生请登陆Welink,在应用中搜索“征兵报名”应用进行网上填报,或通过登陆学校学工一体化平台(new2017.usst.edu.cn)入伍报名模块进行网上填报,同时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应征报名信息。

2.女生应征报名

即日起至2024630日,有意向应征入伍的适龄女大学生请登陆Welink,在应用中搜索“征兵报名”应用进行网上填报,或通过登陆学校学工一体化平台(new2017.usst.edu.cn)入伍报名模块进行网上填报

3.参加政治考核

各学院组织辅导员老师协助武装部开展应征入伍大学生政治考核工作。

(二)武装部工作步骤与内容

2024630日前,武装部收集所有应征报名学生信息,组织初审合格、被确定为征集对象的适龄大学生,按杨浦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要求,参加杨浦区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由武装部协调开展政治考核、走访调查、推荐兵员,并对预定的新兵逐人签订预定兵协议。

20249月份,武装部帮助应征入伍学生办理入伍手续、落实优待政策、发放新兵服装、进行交接输送,完成送兵工作并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四、优待政策

综合国家、上海市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入伍学生有关优待政策如下:

(一)奖励补助

1.批准入伍的学生,入伍前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执行。

2.批准入伍的学生,入伍期满两年退役复学,按规定由本人申请获得学费资助,国家对退役复学的本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0

退役复学本科生享受每年 3300元退役士兵国助(与困难生国助不可兼得)研究生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3.从2012年起,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步递增;对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的,按照本市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两倍数额发放优待金。

4.从2011年起,对服役期满退役、自主就业的义务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5.入伍大学生退役后由部队发放退伍费。

6.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给予24个月社保补助金。

7.入伍前和退伍后,学校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和视力手术补贴。

(二)学业优待

1.学校优待政策

1)退伍复学后,若原专业停止招生或撤销,则由学院安排转入其他相近专业或导师复学;本科生入学后第四学期结束以前报名参军者,退伍复学后,经转入学院同意,可转入原学科大类范围内的相近专业。

2)退伍复学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委培生、定向生、成人高考等类别学生。

3)入伍当学期已修读完所选课程学时50%以上者,因入伍离校未能参加考核的课程可以免考,其总评成绩以80分计;修读学时未达到50%的课程,做退课处理,不计成绩;因入伍离校未能参加课程补考者,补考成绩按60分计。

4)本科生退伍复学后,可免修尚未修读的体育课、军训和军事理论课程,成绩按90分计。

5)正常退伍或因身体不适等非主观原因退兵的学生,应及时办理复学手续。若错过当学期选课时间,原则上,当学期课程剩余修读时间不少于50%的,可予以补选。退伍(退兵)当学期修读的课程,凡是参加课程考核者(考核成绩>0分),其总评成绩加20分,加分后总评成绩最高计80分,或以实际总评成绩计。

6)本科生已获得本学期奖学金者,入伍后奖学金相应提升一级(获得一等及以上奖学金者不提升),成绩全部及格但未获得奖学金者,入伍后给予三等奖学金;给予研究生一次性入伍单项奖学金奖励。

7)退伍复学后免收后续课程超计划修读学费。

2.国家优待政策

8)应征入伍的本科生,毕业后3年内参加考研,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

9)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三)荣誉评选

退伍后,由本人申请,结合其在部队表现情况,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优先推荐参与学校优秀团员(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评选,优先推荐参与上海市相关荣誉称号评选。

(四)培养考察

符合优秀党员基本条件,圆满完成兵役任务并在部队表现优异,经学院申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通过,对退伍的正式共产党员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应征入伍学生,经党支部考察和学院二级党组织预审,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可优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入伍期间受到部队表彰或有立功表现,退伍后由本人申请,经学院二级党组织审核通过后,可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予以考察、培养。

(五)就业落户

非上海户籍的退伍大学生,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不含个体工商户、不含劳动中介机构派遣人员)或自主创业的,经核实服役表现,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审批落户申请。

(六)选用培养

对参军入伍大学生,部队在选取士官、士兵提干、报考军校、保送入学等方面优先选用培养。

详细法规政策请参看 “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上海征兵网”(zbb.sh.gov.cn)。相关政策若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五、咨询受理

如需咨询请到辅导员老师、各学院专武老师、学校武装部等处。

市政府征兵办咨询监督电话:62757242

校武装部咨询电话:55271876

地址: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办公楼203

联系人:袁贵彬老师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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