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当代大学生的人文素养,用笔墨讴歌时代抒发情怀,为学校书法美育工作选拔人才,特举办本次“沪江杯”大学生书法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主办单位:美育中心、沪江学院、基础学院
二、征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
tyc1286太阳集团全体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作品要求
1. 作品内容
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内容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若书写的内容非本人自撰,应在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者本人负责。
2. 作品规格
大字作品尺寸不超过4尺整张,一律为竖式。小字作品(单字2cm以内)尺寸不超过4尺对开,一律为竖式。
作品须为今年年内新近书写,作品中的正文、落款、钤印等章法要素须完备且规范,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予评选。
(三)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可以篆、隶、草、行、楷等不同书体同时投稿,每种书体每人限投1件。
由于人力所限,征稿期间恕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四)信息填写
请在书法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依次填写如下信息:所在学院、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学号、联系电话、作品名称。
(五)截稿日期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征稿,2023年10月9日(周一)20时截稿。
(六)收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1.军工路516号校区(联系人:廖琪,18970777072)
2.军工路1100号校区(联系人:节俊潇,13393393116)
3.复兴路校区(联系人:刘洛言 15998036886)
三、评审及作品展示
(一)2023年10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并对获奖者组织抽查面试。终评结果将在抽查面试结束后公示。
(二)2023年11月对获奖作品进行公开展示。
四、作者待遇
(一)获奖作者将获颁获奖证书及奖品。
(二)获奖作品如被学校收藏,将向学生颁发“收藏证书”。
(三)获奖作者具备加入学校大学生书法社团——“沪江书法社”的条件。
五、其它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通知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
(二)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三)本通知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美育中心、沪江学院、基础学院